各班级: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范围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12人,每人1000元,总金额12000元。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

3.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4.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30%,无不及格课程。

五、评审程序

1.介绍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设立的宗旨,使学生明确评定的目的、意义、标准和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交至班级。

2. 65日—69日,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班级审核。各班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对照《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评议推荐,确定初步名单后张榜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院。

3. 69日—61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4. 616日—625日,发放奖学金。适时召开奖学金颁发仪式,发放奖学金,并将相关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评审要求

1.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3.各班级要大力宣传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奋发进取,推动院风学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