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各部门、各行政班级:

为全面总结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条例》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内容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我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

1.政治态度。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提升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2.道德品行。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遵纪守法表率等方面的表现。

3.学习情况。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4.纪律作风。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言行举止、生活作风、校园舆论、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5.工作成效。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及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

二、述职评议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方式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条例》,述职评议分为查看总结材料和听取述职汇报两个部分,其中总结材料占述职评议计分的30%,述职汇报占述职评议计分的70%。

四、对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议权重。

(一)主席团成员。由院团委老师(占比20%)、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占比20%)、学院学生代表(占比30%)、学院各班级班长及学生代表(占比30%)共同进行评议。

(二)部门负责人。由院团委老师(占比15%)、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占比15%)、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占比30%)、学院学生代表(占比20%)、学院各班级班长及学生代表(占比20%)共同进行评议。

五、述职评议活动时间

将于31714:00开展评议。

六、述职评议结果

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

为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择优提名的重要依据。

七、材料报送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完成,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述职评议相关材料总结于3月1620点前报送至生科院学生会综合部。

联系人:院学生会 卢欣芮

联系方式:17681321127

联系邮箱:asdskyxsh@163.com

八、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是推进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的重要举措,学生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以此次述职为契机系统总结工作、查改问题、加强建设。

(二)重点突出

参与述职评议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要重点围绕《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条例》中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材料撰写和述职汇报。

(三)严格纪律

学生会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程序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院团委将予以通报。

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1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