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提高命题和阅卷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7﹞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在试卷命题和阅卷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规范。
一、试卷命题
1、命题依据: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涵盖教学的主要内容;分值和题型等与课程考核方案保持一致。
2、考核内容:试题不仅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更要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考核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试题分值比例要达到总分值的30%-50%,单一知识点和简单认知题(包括填空题、名词解释题)占试卷总体比重要小于30%。
3、考核形式:试题要求难度适中,区分度好。题型多样(闭卷考试试题类型应不少于4种),知识覆盖面广,题量适宜,试题分值分布合理。
4、试卷标准化:试卷卷面要符合“标准化试卷设计”要求(8K格式),布局合理,各大题、小题要给出明确的分值,留足答题空白;试卷的卷首按照学校统一的格式要求制作。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需细化,标明分数,用统一的8K格式。
5、试题重复率: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都必须同时提供A、B两套试卷,原则上要求两套试卷的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题型一致。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同一门课程连续两年内原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
6、保密工作:试题上交时,应准备好A、B两套试卷及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通过U盘拷贝至教学办公室专用电脑;须经教学办审核通过后打印上交。
二、试卷批阅
试卷评阅前必须认真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并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统一尺度,避免随意性。
1、阅卷流程: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承担的课程,阅卷时必须流水作业;正式阅卷前应试阅十余份后细化评分细则。
2、阅卷签名:阅卷人、复核人签名时,第一份试卷签全名,不得代签;如果只有一位老师上课,也要请人复核。
3、试卷批改:得分点较多的试题无论是填空题,还是判断题,答错一定要标记“0”,答对记分;每小题都要有批改印迹。
整题未动笔答题的,应在该题答题处画圆圈,大小要盖过答题处一半以上。
4、计分与统分:每小题和大题只写实得分,不写扣分,即不得出现“-5”、“-0.5”等;不打√和×等符号。每大题题首分数不出现小数,大题中各小题写实得分,可出现小数;实得分写在答案的右边或下边空白处。各大题题头分与卷头须保持一致,严防错改,漏改、错统、漏统。
问答题或论述题按评分标准规定的得分点给实得分,各步骤分别给小分,在题首处给各总分;不可笼统给个印象分。
5、复核:原记分有误需要改动时,应将错误之处打“×”,并在附近空白处另画方框,写上正确的分数并由阅卷人和复核人签名。
6、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应根据考试卷面得分等相关基本数据,从教和学两方面撰写。可从以下角度展开:一是结合试题得分等数据,对学生答题情况进行介绍,对试卷的区分度、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析;二是根据学生成绩中的不足之处,从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等方面分析原因和不足;三是根据分析的原因和不足,提出今后该课程的教学及命题的改进措施,以及学生学习上的建议。
7、试卷整理归档:材料归档时,以教师所任课程自然班为单位,学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将试卷与答题纸、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一式一份)、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由试卷分析软件生成)以及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需本人签名,双面打印)整理好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