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院学生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师发〔2017〕59号)和《关于规范本科生辅导员任职工作的通知》(学工部〔2018〕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数应控制在100-150人之间。

2、6月1日-6月14日,接受应聘者报名(研究生可跨学院报名)。应聘者填写《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送交学院。

3、6月15日-6月21日,学院对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最终等额产生推荐名单报学工部。

4、6月24日-6月26日,学校统一公示审核通过的拟聘用名单。

5、7月1日前,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向学工部报送备案。

6、教师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待遇按实有人数乘以工作量单价计算(参照教师教学工作量单价),或教学课时额定标准减免50%,科研工作量减免20%。研究生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兼职工作期间,待遇在学校下发助管岗位补贴的基础上给予30元/生年。

  报名联系人:刘振杰

电话:3869298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