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推免生接收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详见《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https://yz.ahnu.edu.cn/info/1006/8126.htm)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9月22日 9:00 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我院的报考志愿。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系统报名时同步将资格材料发至邮箱(2021017@ahnu.edu.cn)核查,并于复试报到当日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政治审查表;
2.直博生申请表;
3.专家推荐信;
4.体检表(可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提交)。
(三)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
9月23日9:00后根据情况对初审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清源楼
3、复试内容:申请者做10分钟个人情况汇报,并回答面试考核组专家的现场提问。考核组据此重点考查申请者的科研水平、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学院按推免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相关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对拟接收的考生,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须提供已完成的体检表,体检标准按《残 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规定执行。
四、招生监督
考生申诉渠道: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话:0553-3869298
五、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考试咨询电话:0553-3937050
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