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地址: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清源楼南侧。
2. 建设规模:动物房总建筑面积816㎡,分SPF级实验室及普通实验室:其中SPF级动物房面积约303㎡(拟设豚鼠饲养间1间,大鼠饲养间2间,小鼠饲养间3间,实验室4间(动物行为学实验、小动物活体成像实验和动物生物学辐照实验),动物检疫检2间,操作间1间,洗消后室1间);普通级动物房面积约为 377㎡(拟设豚鼠饲养间2间,兔饲养间2间,动物检疫间2间,药效药代间1间,实验室4间[小动物代谢监测实验、生物学辐照实验、小动物活体成像实验、吸入毒理实验和药效药代实验],准备间1间);辅助设施136㎡左右(设办公室、强弱电间、卫生间、洗消间、消防控制室、水房、大厅等)。
序号 | 环境等级 | 实验动物种类 | 需求 饲养量/只 |
1 | 普通 环境 | 蛙等两栖类 | 750 |
2 | 斑马鱼 | 1300 |
3 | 鸡、兔 | 350 |
4 | 豚鼠 | 700 |
5 | 屏障 环境 | 小鼠 | 3000 |
6 | 大鼠、豚鼠 | 1000 |
3. 征集范围包含施工设计方案(围护结构设计、噪声控制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自控、监视与报警系统)、施工(实验室洁净系统施工,实验室空调及新风系统施工、电气系统施工、给排水系统施工、智能化系统施工)、相关仪器设备报价。
4. 项目控制价1293.00万元。
三、征集对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须有不少于2个案例的SPF级动物房建设的业绩证明(SPF级别动物房建设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方案提交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方案要求与提交时间
1.征集方案要求:方案应符合国家对于SPF级动物实验室及普通动物实验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后能达到普通环境动物使用许可证和屏障环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认证要求。
1)本次征集方案需包含A4方案文本,方案文本包括:建设方案说明及相关安装设计说明,设计应满足学校需求。
2)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含五年软硬件质保和运维方案),包括设备名称、单价、数量(台、套)、总价(万元)、参数(含具体参数及推荐品牌)。如无完整报价方案,则视作方案无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3)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白色,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
2.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装袋密封,袋子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前寄到或送到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清源楼生命科学学院A211室(请提前备案告知联系人)。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征集的建设方案仅作为我单位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我单位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2.活动期间所有材料由我单位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我单位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决定招标采购、建设方式。
3.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4.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应征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如未提供,视作方案无效)
5.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应征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6.凡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7. 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安徽师范大学所有。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3-3937051、13578895595
地址: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生命科学学院
附件:动物房建设图纸及设备建设参考清单
202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