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在青年大学生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生命骄子”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参与评选类别为10名: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社会工作、文体专长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直接授予类别若干名。获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志愿者”“自强之星”等荣誉先进个人,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直接授予“生命骄子”荣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已获评除外)。

三、评选条件

申报者必须符合基本条件所有条款且符合个性条件中至少1条。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能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4.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性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业成绩积分85分以上,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总积分位于班级前5%。

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在校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奖者;或发表高水平专利;或参与的创业项目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3.创业团队真实,合作、市场开拓能力强,运动状况良好;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志愿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优先考虑长期在日常志愿服务和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5.直面逆境、自立自强,具有服务社会、他人的意识和行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高,具有鲜明感人的个人事迹,堪为学生榜样的优秀学生。

6.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如艺术展演、运动会等,且至少获得1次校级以上奖励;或形成可供欣赏的优秀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对营造健康浓厚文体活动氛围、提升学生文体素养起到积极作用。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报名

由班级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报名,每班级团支部择优推荐1-2名学生参选。

(二)组织评选

评选分为报名初选、材料评审、答辩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

(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四)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进行集中表彰,围绕“七十五载逢盛世,青春榜样勇争先”为主题开展持续宣传展示。通过报告会、展板、线上线下交流等形式集中开展事迹宣传、经验分享、成长对话等朋辈引领活动,着力打造活动品牌和特色产品,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个人提供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三个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班×ד生命骄子”候选人×××事迹材料”)、生活照5张(电子版且像素不低于1500*2000)。个人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12: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邮箱:asdskytwbgs@163.com

六、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班级团支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有典型先进事迹、有榜样示范作用、有影响力感召力的各类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并积极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改进教育效果,提升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


联系人:刘梦婷、王锐

联系电话:0553-3869220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生命骄子”优秀大学生申报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