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争做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生命骄子”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参与评选类别为10名: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直接授予类别若干名。获得推免生资格,获评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志愿者”“自强之星”等荣誉先进个人,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授予“生命骄子”荣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申报者必须符合基本条件所有条款且符合个性条件中至少1条。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学习努力,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全部合格。

(二)个性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研,成绩优良,学业成绩积分8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总积分位于班级前5%

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者;或者具有发明专利;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单位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3.创业团队真实,合作、市场开拓能力强,运动状况良好;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志愿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优先考虑长期在日常志愿服务和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5.家庭贫困,事迹比较典型、堪为学生榜样的优秀学生。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成绩显著。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报名

由班级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报名,每班择优推荐1-2名学生参选。

(二)组织评选

评选分为报名初选、材料评审、答辩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

(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四)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进行集中表彰,围绕“树立青春榜样,展现青春力量”的主题开展持续宣传展示。通过报告会、展板、线上线下交流等形式集中开展事迹宣传、经验分享、成长对话等朋辈引领活动,着力打造活动品牌和特色产品,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个人提供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三个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班×ד生命骄子”候选人×××事迹材料”)、生活照5(电子版且像素不低于1500*2000)。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328074076@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53-3937052。截止日期:201941日。

六、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班级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有典型先进事迹、有榜样示范作用、有影响力感召力的各类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并积极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改进教育效果,提升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

 “生命骄子”评选申报表.doc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325